笔者:近几年,海洋与渔业厅主要与哪些单位进行合作,共签订了多少项战略协议?
刘春荣:海洋事业包括方方面面,靠的不是单打独斗,而是通力合作。近几年来,我厅与地方政府部门、金融保险机构、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新闻媒体等单位,共签订44项战略合作协议(其中与地方政府部门12项、科研院所7项、金融保险机构15项、国有企业和媒体10项)。
协议签订后,各单位发挥各自优势,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强化金融扶持,共建科技创新平台,共同实施建设项目等方式,形成发展合力,实现合作共赢,为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海洋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十二五”期间,福建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以上,由2012年的4483亿元提高到2017年的9200亿元,占全省GDP比重由22.8%上升到28.5%,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比重从9.0%上升到11.9%,海洋生产总值规模列全国第三位。
笔者:我省沿海各地在发展海洋经济中形成了各自的特色,海洋旅游、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养殖等,海洋与渔业厅从哪些方面支持各地的海洋经济建设?
刘春荣:厅里着眼于与地方协同推进海洋强县建设和海洋经济示范区建设,在项目资金安排、用海保障和科技服务方面予以支持,为海洋经济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例如,在服务宁德海洋经济发展方面,我厅主动靠前服务,积极协调推进宁德不锈钢产业园、新能源产业区等重大产业项目用海;出台支持宁德发展海洋经济的措施,在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宁德市也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大力支持海洋旅游、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材料等产业发展。在平潭的开放开发中,我厅积极做好用海要素保障,帮助推进海岸带修复整治、海岛开发示范和海洋产业项目开发,共同参与举办平潭国际海岛论坛、国际海洋休闲运动博览会、中国-小岛屿国家海洋部长圆桌会议等活动,支持平潭国际旅游岛建设,不断提升平潭的国际影响力。
笔者:在与政府部门协作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刘春荣:厅里与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合作,研发了2套基于AIS航标的海洋水文气象观测系统,布放在平潭大桥两侧海域,该系统是我国首个海洋与交通部门联合研发并投入运行的多功能航标系统。与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在福建共同建设台湾海峡海洋预报中心,合作开展台湾海峡区域预警报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以及多个研究项目。与省气象局合作共建多套大浮标、开展预警预报信息发布平台共享等。与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共同推出首批20个无居民海岛进行旅游开发。与边防联合开展打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敏感海域渔船管控等工作;与厦门海事法院共同推动石狮祥芝渔港、晋江深沪渔港建立渔业纠纷调解室,开展海洋环境污染事件调研等。
笔者:“十二五”以来,我国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推动海洋科技创新引领,推动海洋产业转型升级。我省在海洋科技这方面是如何与科研院校加强合作的?取得哪些成效?
刘春荣:我厅先后与厦门大学、福州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国家海洋三所等涉海科研院校,组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一批海洋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取得突破,100多项成果获省级科技进步奖和国家行业科技奖。其中,在福州大学设立“海洋高新产业科技创新基地”,争取3000多万元资金,支持福州大学开展多项海洋科技创新工作。
在科技创新驱动下,福建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其中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超30亿元,比增15%以上。已集聚厦门蓝湾、石狮华宝、润科生物等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现代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企业60多家。海洋工程装备和高端船舶修造竞争力不断增强,我省海洋救助船、大马力工作拖船、海洋供应船等海洋工程辅助船等占全球年产量的20%左右。
笔者:海洋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特别是中小企业更会遇到融资难的问题,海洋与渔业厅是如何解决这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