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交警大队关于轮换限行尾号的通告
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关于城市建成区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知》的要求,定州市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与北京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一、限行措施
(一)2018年1月8日起,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二)限行区域:建成区以内区域,即新107国道东环路段以西(定州大酒店以西);新107国道南环路段以北;新107国道与清风北街交叉口以南;京广铁路以东(不含以上道路)的市区道路;
(三)限行时段:早7:00至晚20:00;
(四)黄牌货车继续实行限行绕行措施,建成区以内区域全天24小时限行。已办理通行证的车辆,要同时遵守机动车2个尾号限行措施;
(五)对违反规定的车辆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
二、实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
建成区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通行。违反规定通行的,处以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驾驶未悬挂牌照的车辆,处以200元、记12分的处罚,依法暂扣机动车;无证驾驶的依法拘留。
三、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
1.军车、警车、消防车、公交车、省际客运车辆、通往客运中心的长途客运车辆、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旅游客车,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校车;
2.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保险查勘车及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政府公务用车;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到交警大队备案。
3.经市政府批准,持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专用车辆证件的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车辆;
4.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发机动车证照的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因电子警察无法识别车辆是否为纯电动小客车,请纯电动小客车所有人到交警大队法制室备案,以免在限行期间因限号造成违章。
5.加装残疾人辅助装置的残疾人专用车须到交警大队法制室备案。地址:定州市兴定西路6号。
四、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