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2019-07-23 18:08

近日,在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的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中,我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

据了解,近年来,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聚焦检察主责主业,紧贴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社会保障,取得显著成绩。该院强化法律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检察监督工作成效显著,赢得社会各界高度赞誉和人民群众广泛好评,连续两届获得“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连续四次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称号,并获得“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百优’预防警示教育基地”等诸多荣誉。(虞芳 特约记者 吴明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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