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工地打工辛苦还不挣钱 男子校园内盗窃自行车被批捕

2018-04-10 21:37

    嫌在工地打工辛苦还不挣钱,一男子先后三次潜入大学校园盗窃山地自行车,然后变卖、挥霍。4月10日记者获悉,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张某某,1986年9月10日出生,甘肃省天水市人,在科技四路一建筑工地打零工。3月20日下午5时许,张某某下班后骑车来到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雁塔校区里面,在主楼4区楼前发现停放了一辆白色美利达山地自行车,遂趁四下无人,用随身携带的钳子将锁在自行车车轮上的链锁剪断,将该山地自行车盗走。后经过南二环时,张某某以200元的价格变卖给路人,所得赃款全部被其挥霍。后经失主报案,该自行车于2016年10月购买,时价1798元。

    3月29日下午3时许,民警根据监控比对及人像比对,将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张某某交代,除此次作案外,今年1月份、3月份,他还曾两次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校区内盗窃山地自行车。被盗的两辆价值2000多元和5000元的山地车,被张某某分别以350元和550元变卖。据张某某交代,他分期办了一个手机贷款,比较缺钱。由于在工地上干活累,挣的钱也不多,他就想着偷自行车来钱比较快。得手后,张某某谎称要回老家了,自己的自行车带不回去,希望便宜处理,随机变卖给路人。

    4月10日记者获悉,雁塔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张某某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或者逃跑,有逮捕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西安晚报记者 张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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