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民警检察官 跨国电信诈骗组织34名成员西安受审

2018-05-09 09:24

  本报讯 (记者 张志杰) 5月8日,新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跨国电信诈骗案,该犯罪团伙34名涉案人员出庭受审。

  2016年6月至12月,张某某、文某某、陈某某等33人经人介绍,先后前往马来西亚吉隆坡,加入由黄某某、戴某某(二人均在逃)等在吉隆坡成立的两个电信诈骗窝点。该窝点分为金主、桶主、电脑手和一、二、三线话务员。金主是诈骗组织的总负责人;桶主负责对电信诈骗组织的窝点进行管理;电脑手负责收集并向一线话务员提供被骗人资料,同步电脑改号;一、二线话务员根据电脑手提供的资料,冒充民警检察官向不特定用户拨打诈骗电话,谎称被害人银行账户涉及刑事犯罪需要资金清查,以此骗取被害人账户信息;三线话务员则冒充检察官诱使被害人将资金汇入指定账户后,该组织将所骗资金分级转移。

  该团伙中,宋某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仍给上线(身份不明)提供以自己身份证办理的银行卡,并通过BBM、SKYPE等聊天软件,接受上线指令,向下指令台湾籍人员尹某、郑某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广州、上海、苏州等地取款,并将所取赃款扣除4%的佣金后,剩余赃款存入宋某某名下的银行账户,最终由诈骗团伙其他成员通过网银将赃款转走。

  2016年8月1日,西安市民李某接到这伙人的电话,对方称李某手机关联的电话卡欠费人民币2000多元,名下关联的一张银行卡涉嫌非法洗钱,要求其联系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局工作人员。对此,李某深信不疑,一步步陷入这伙人的圈套。李某按照诈骗人指示在ATM机上进行操作,最终其工商银行和招商银行账户中共计人民币70020元被诈骗者转走。

  案发后,公安机关全力以赴破案。截至2017年12月份,34名涉案人员先后落网。5月8日10时许,新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34名涉案人员悉数出庭受审。记者注意到,不少涉案人员都有前科,劣迹斑斑。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少人否认受害人李某遭遇的诈骗过程与自己有关。

  据介绍,该案系新城区法院受理的首例跨国电信诈骗案件。根据刑事辩护全覆盖的要求,新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为每名被告人指派了辩护律师。由于涉案人员较多,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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