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成立生态环境审判庭 打造生态环境司法品牌

2018-03-15 14:38

新华网厦门3月13日电(刘默涵 实习生 陈淑梅)12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正式授牌成立。

2015年以来,厦门两级法院大力推进生态环境审判专业化、专门化,各区法院和中院相继设立生态环境合议庭,共审结各类生态环境案件1307件。

2016年6月,福建省被设立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进一步提升厦门法院生态环境审判水平,厦门中院决定设立生态环境审判庭并确定由同安区法院集中管辖全市生态环境一审案件,以更好地统一裁判尺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厦门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全表示,下一步,厦门法院将继续完善和创新生态环境审判工作机制,加强海洋生态环境、城市环境和旅游资源司法保护,着力打造厦门生态环境司法品牌,力争为生态司法保护“福建样本”提供厦门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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