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装液化气“缺斤少两”? 质监部门介入调查

2018-03-18 10:59

瓶装液化气“缺斤少两”? 质监部门介入调查

  近日,有群众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诉,自己购买的瓶装液化气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接到举报后,市质监部门介入了调查

  上午,市质监局工作人员来到华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古地石供应站。根据投诉群众的反映,他就是从这里购买瓶装液化气的。现场,质监局工作人员抽检了净含量为14.5千克和11千克,这两种不同规格的瓶装液化气。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工作人员 随政:因为14.5千克是只有30多瓶,不到50瓶,所以我们是根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抽了10瓶,另外一个批次11千克的,是超过了50瓶,不到100瓶,我们抽了13瓶。

  据了解,净含量为14.5千克和11千克的瓶装液化气,瓶身重量基本都是16.5千克。也就是说,14.5千克规格的瓶装液化气,总重量超过31千克才算合格。而11千克规格的瓶装液化气,总重量则要达到27.5千克。质监局工作人员使用专业的计量设备,对23瓶瓶装液化气进行过磅称重。其中,10瓶规格为14.5千克的瓶装液化气,总重量都超过了31千克;而规格为11千克的瓶装液化气中,有一瓶总重量只有27.42千克。但是,这个误差量也是在允许范围之内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工作人员 随政:净含量是10到15千克的瓶装液化气,按照国家要求,允许短缺量只有150克。

  质监部门表示,现场称重只是粗略检测,之后他们还会将这些数据再进行详细计算,得出完整的计量检验结果。一旦查出存在缺斤少两的问题,这个供应点将会被依法查处。

  购瓶装液化气要索票 可自行称重检验

  质监部门提醒说,消费者在购买瓶装液化气时,要向供气方索要发票作为凭证,同时,每瓶瓶装液化气的瓶身上都有标注空瓶重量,和净含量的标签,消费者可以自行称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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