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搞传销 男子获刑四年

2018-03-18 10:59

网上搞传销 男子获刑四年

  一名男子和他人合作开发经营了一套传销软件,并通过网络组织传销活动,涉案资金超过4800多万元。今天(14日)上午,这名男子被集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46岁的被告人郭某来自泉州永春,案发前是厦门一家信息技术公司的负责人。2016年10月,郭某和另案处理的吴某预谋后,由郭某的公司为田某的公司开发、维护一套名为“商加在线”的网络平台。这个网络平台构建了22个层级的传销管理体系,参与者首先要缴纳费用才能加入,加入后参与者可以通过拉人获取返利,并且还能向本人以下的三个层级的收取返利。之后,郭某提供了自己的银行账户,作为“商加在线”网络平台的资金流通账户。2016年12月到2017年3月,郭某和吴某以投资为名,引诱社会人员到这个网络平台软件上,参与传销活动。  被告人 郭某:我下面有39个人嘛,这39个人都是我的亲戚或者说熟人朋友。(那你为什么要把他们拉进来?)我就是告诉他们说听说这个能赚钱。  2017年3月22日,因为平台资金链断裂事情败露。这时,“商加在线”这个网络平台,接受的资金数额累计已经达到4800多万元。  集美法院认为,郭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院一审判处郭某有期徒刑4年,罚金10万元。  (新媒体编辑: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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