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起涉及民间借贷的民事案件中,一名男子被法院判处要归还别人8万多元,不过,这名男子却一直不履行法院的判决,甚至把房子卖掉后也不去还债。近日,这名男子因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判了刑。 被告人李某今年40岁,2014年11月,李某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被法院判处要归还出借人汤某8万4000元本金和利息等。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没有执行这一判决。汤某只好申请了法院强制执行,之后,执行法官向李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并要求李某向法院报告个人财产情况,可李某也没当一回事。2015年1月,李某把他位于湖里和宁里的一套房产出售了。出售房产的钱,除了偿还银行贷款等债务外,还有约十万元,但李某也没有用来归还汤某。 翔安法院认为,李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的生效判决,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拒不执行判决罪。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新媒体编辑: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