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持刀抢劫 两人获刑
两名男子,喝完酒后趁着酒劲开车出去,持刀抢劫路人。实施抢劫后,两人又像没事一样,继续找地方喝酒。今天(10日)上午,翔安法院审理了这起抢劫案,并当庭判处两名男子有期徒刑。 被告人曾某、孟某都是20多岁的年轻人,两人是在酒桌上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案发前相识也就只有两个多月的时间。去年9月22号凌晨,两人酒后合谋抢劫。之后,两人带着两把砍刀,开着曾某的越野车外出寻找作案目标。当车开到新店镇劳动公园附近时,两人看见一男一女走在路上,就立刻停车,持刀上前控制住两人,抢走了110元现金和微信里的零钱。 被告人 曾某:被害人手机微信是有800元,他叫我给他留100元,他就给我转700元,我同意了。我俩就起身上车走了,然后准备回郑坂的路上,又看到一个男的。 两人又用同样的方式,从这名男子的微信和支付宝中,抢走了60多元和一部手机。在抢完这名男子后,两人又找了个地方继续喝酒,之后才各自回家。案发当天晚上11点多,两人被民警抓获。 翔安法院认为,两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凶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313.81元,已经构成了抢劫罪。法院一审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各5年。 (新媒体编辑: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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