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利用空壳公司,帮助自己或者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此来骗取国家的退税款牟利。近日,市中级法院对这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被告人李某雄今年40岁,来自泉州晋江。2014年到2016年期间,李某雄被另案处理的付某雇佣,在明知付某控制的17家公司没有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还帮助付某联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银行账户用于资金走账。三年时间里,李某雄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超过2亿2101万元。同时,法院还审理查明,在同一个时间里,李某雄还利用自己注册或者向他人购买的6家空壳公司,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超过2775万元。 市中级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雄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合计2亿4877万多元,数额巨大,已经构成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结合案件的具体情节,法院一审判处李某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热词: 虚开增值税发票 男子获刑十三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