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开始,《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已正式实施,办法从法律层面全面保障综合管廊的建设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作为促进城市转型、集约化发展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我市不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目前全市已纳入地下综合管廊的各类市政管线,总长超过450公里。上个月开始实施的《管理办法》,对管廊的运维管理工作进行了规范,尤其对破坏地下管廊的行为加重了处罚力度。
据了解,目前全市已建成运营的干、支线综合管廊29.48公里,缆线管廊110.45公里,已纳入地下综合管廊的各类市政管线,总长超过450公里。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市启动了全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修编工作,远期规划建设地下干支线综合管廊约330公里。为保障管廊建设规划、计划实施的顺利推进,今年10月正式出台的《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对管廊的运维管理工作进行规范,尤其对破坏地下管廊的行为加重了处罚力度,从过去的几百元提到最高20万元,进一步保障管廊的安全运行。
市市政园林局总工程师 王艳艳:未经同意,危及管廊安全的,经过城市综合执法局,责令整改,没有整改的,要罚款1到5万(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就要10万到20万(元),这个处罚力度比之前提高了非常多倍。
此外,我市当前管廊建设主要分布在岛外新城区,《办法》针对岛内老城区,“马路拉链”现象不断,街巷中“空中蜘蛛网”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管线事故多发,安全隐患多等广大市民意见特别集中等情况,也作了特别规定。
市市政园林局总工程师 王艳艳:在《办法》里面对老城区的管廊有特别规定,要求重视对老城区管廊的规划建设,因地制宜,全面规划,逐步有序,全面推进老城区的管廊建设,保证老城区管线改造和管廊建设的有序推进,这一章节的设定在全国范围内是处于领先的,体现我市全面建设管廊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