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闹事酒驾闯关 多人被判刑

2018-03-24 09:52

醉酒闹事酒驾闯关 多人判刑

  去年以来,我市警方侦办的妨害公务案件中,属于酒后行为失控;醉酒驾车躲避检查强行闯关;行为过激拒绝配合民警调查和执法的案件数量达到近90%。这些当事人认为辱骂、推搡民警,破坏警务装备的行为不是什么大事,其实,他们的这些行为已经触犯法律。  执法仪:你要不是穿着警服,我早就把你打死了。  执法仪拍下的这一幕,发生在去年5月27日凌晨2点多,男子奚某酒后与他人产生纠纷,并互相殴打。滨北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后,多次规劝涉事人员配合调查。但醉酒的奚某不仅不听劝,还言语辱骂民警。奚某被带上警车后,在警车内踢踹车门,并拉断车顶拉手,损坏驾驶座椅边上的挡板。最终奚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同样是在去年5月份,男子张某福酒后驾车行驶到海沧区滨湖路排头村路口时,看到民警设卡盘查。为逃避检查,张某福在看到民警靠近车身的情况下,还故意加大油门,驾车冲撞铁质路障牌强行闯关。  海沧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 杨承:(之后)行驶到滨湖路和沧林东路路口的时候,又撞到路中央的安全岛,撞坏安全岛上的盆栽,又转向行驶至沧林东路,沿辅道逆向行驶。  最终,在海沧天虹商场附近,因为车辆出现故障无法继续行驶。张某福下车逃跑时被追赶的民警制服。经过抽血检测,张某福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72.65毫克,属酒驾。最终张某福因犯妨害公务罪,被海沧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侵犯民警执法权益 依法严肃处理   据了解,去年以来,我市警方侦办的妨害公务案件中,有76.5%的案件已经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或已经过法院判决。在已判决的案件中,违法行为人分别被处以拘役4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的不等刑期。这些违法行为人中,很多都是在醉酒神志不清的情况下,行为失控做出暴力行为伤害执法人员,或损坏执法装备、设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人员违法犯罪,并不会因为犯罪时处于意识不清醒状态而逃避法律制裁。  市公安局督察支队维权办调研员 姚生榕: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作为公民,有义务积极配合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决不允许以暴力,威胁和其它方式,阻碍民警执法。  (新媒体编辑:陈乃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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