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200多万 女子拒不执行被判刑一年

2018-03-23 10:39

欠债200多万 女子拒不执行被判刑一年

  一对夫妻在被法院判决共同承担200多万元债务后,协议离婚,女方分得农村房产,却拒绝交出房产抵债。最终,女子因为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判刑。这也是思明法院宣判的首例拒执罪案件。  47岁的被告人康某家住翔安。2013年6月,康某的丈夫陈某向江某借款200万元,并约定每月支付2%的利息。但是之后的半年时间里,陈某却分文未还。2014年9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陈某、康某夫妇返还本金和利息。但是,在借款人江某向思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陈某夫妇仍不配合执行。2016年2月,陈某与康某离婚,女方康某分得两人原来共有的位于翔安的三层楼房,而在江某自愿为康某及她所抚养的家属提供居住房屋的情况下,康某依然拒绝交出这套楼房。2017年2月,康某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陈某目前在逃。法院认为,被告人康某作为负有执行义务的人,拒不迁出房屋,属于对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她的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这也是思明法院宣判的首例拒执罪案件。  据了解,今年以来,思明法院开展了为期180天的执行攻坚,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判文书的老赖不断加大打击力度。  思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方晋晔:对于这种情节严重的导致我们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案件都会进行立案,会移送到法院进行审判,我们也会加大这方面的力度一般来讲都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管制甚至可以判处罚金  (新媒体编辑:李珂)

分享到:
收藏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