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招工行为

2018-03-29 09:00

厦门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招工行为

  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招工行为厦门市人社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招工行为的通知》。

  《通知》从六个方面进一步重申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招工行为:即不得从我市企业在职员工中物色人选招聘到外地工作。不得同时接受两家以上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用人单位委托,在本市范围内,互相挖墙脚,猎头对方人才。不得招聘在本市企业工作的未经原单位同意应聘的人员。未经依法许可和登记,不得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或相关业务活动。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得公开其信息,或者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用人单位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或过时)招聘信息。

  此外,市人社局还将开展“双随机”抽查。制订实施方案,计划于4月和10月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执法检查,将是否规范代理招工行为作为检查重要内容,规范招工用工行为,为企业用工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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