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九成涉税业务"最多跑一次" 一批新规4月起将实施

2018-03-31 09:39

厦门晚报讯 4月即将来临,随之而来的除了月初的清明小长假之外,还有一批即将实施的新规,一起来看看吧!

办税更便捷,最多跑一次或全程网上办理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涉及5大类105个事项的《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这意味着,从今年4月1日起,该清单涵盖范围内的办税事项,且在资料完整并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纳税人最多只需到税务机关一次或者全程网上办理。

今天上午,厦门市国税局、厦门市地税局联合发布“最多跑一次”和“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多跑一次”清单基础上,我市又新增4大类77个办税事项。目前,在我市所有的涉税申请事项中,已有九成以上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同时,有108项国税和地税业务实现全程网上办结,这意味着,“一次不用跑”的业务占比接近一半。

按季申报,环境保护税将迎来首个征税期

4月1日起,今年初新亮相的环境保护税将迎来首个征税期。

据了解,今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我国历史上有了首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根据《环境保护税法》,环保税的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水、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环保税实行按季申报,不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单位和居民个人,不用缴纳环保税。

乘用车企业“双积分”管理

负积分企业将调整生产计划

《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4月1日起施行,从两个方面进行积分核算管理,并纳入准入条件。积分为负且未抵偿归零的企业,将调整生产或进口计划。

办法建立积分核算制度和积分管理平台,明确积分核算方法,有条件地放宽小规模企业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要求。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年度生产量或进口量不满3万辆的乘用车企业,不设定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对于积分计算和转让问题,办法提出,建立积分交易机制,由企业自主确定负积分抵偿方式。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积分中,正积分可按80%或90%的比例结转后续年度使用,也可在关联企业间转让。新能源汽车积分中,正积分可自由交易,但不得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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