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正制订小学课后服务方案 下学期将先试点

2018-03-31 09:40

 厦门市正制订小学课后服务方案 下学期将先试点

  ●厦门部分学校已提供午托服务

厦门正制订小学课后服务方案,下学期试点

海西晨报讯(记者刘宇瀚)孩子中午放学要去哪?相信很多双职工家庭都为要把孩子“托”在哪里而发愁。近日,福建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建立多方参与的中小学课后服务体系,着重解决部分家长接送孩子时间与学校作息时间不协调的问题及学生放学后无人看护、课后放任等问题。这也表明,福建将鼓励各校开设“午晚托班”。

对此,厦门市教育局表示,厦门市正在制订小学课后服务方案,下学期要在部分学校先试点。

探索政府购买服务

按照《意见》,中小学学生的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校历确定的在校学习日上午放学起至下午上学前及下午放学起至18时前。

《意见》指出,今后,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在教育管理和人员、场地、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开展学生课后服务。

在管理人员方面,《意见》中提及,各地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学校教职工、离退休教师,以及社会热心人士、志愿者、家长参与课后服务工作。此外,各级部门还要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素质和学生安全管理能力,严禁有不良记录人员参与课后服务。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人员、经费和安全保障是校内午托服务的重点所在。对此,《意见》提出了一些方向指导。比如,试点地区要建立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制度,财政、总工会等部门应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所需经费予以补助支持;学校可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对完成规定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教职工发放劳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劳务费标准可参考当地编外合同制教师课时补助标准发放。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提出,承担课后服务试点的学校以及相关机构,通过组织学生自主阅读、完成作业、个别辅导,开展体育、美育等多形式活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禁止变相集体补课、上课。

厦门已有学校开设午托班

事实上,厦门的不少中小学,如翔鹭小学、金尚小学等,已开展了校内午托,为更多家长服务。本着“为学生服务,让家长放心”的原则,湖里区委、区政府积极为民办实事,鼓励辖区各中小学开设午托班,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

记者调查

翔鹭小学:

坚持校内午托让家长更放心

晨报记者刘宇瀚

事实上,厦门市翔鹭小学自2007年开办以来,就一直实施校内午托服务。从最早的校方开设食堂,到由湖里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向社会招标购买服务,校方组织膳食委员会参与监督和管理等,学校“自愿有偿”的原则做法得到了家长们的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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