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严查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并发布相关消费提示

2018-04-11 13:59

 厦门严查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并发布相关消费提示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检查保健食品市场。 (陈泥摄)

昨日,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两起今年以来接到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举报案例,进行点评,并发布了保健食品的相关消费提示

厦门日报讯(记者陈泥通讯员梁雁蔡钦榕)传销式促销、名医义诊、馈赠诱惑、“专家”保证效果……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让不少消费者深受其害,不仅费钱伤身,还耽误了病情。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市食安办了解到,为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我市自去年8月起持续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已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4684家,立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相关案件121件,结案42件,罚没金额122.4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件,有效遏制了我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

【案例】

秋葵饼干假称“低盐”被查处

同安区新民市场监管所近日接到举报称,辖区一家食品经营户在网店上销售的秋葵饼干,广告宣称为“低脂”食品,收货后却发现其脂肪含量标示为28.5g/100g。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固体食品若声称“低脂肪”,其脂肪含量要求应≤3g/100g,该产品明显已超标。

执法人员对被举报的网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后,发现该店证照齐全,经营者也当场提供了该食品供货商的证照材料、检验报告、进货凭证等资料。从现场存放的秋葵饼干标签看,“营养成分表”中脂肪含量标注确为28.5g/100g。但在该店的产品宣传网页上,这款产品的广告语仅包含“秋葵苏打饼干,糖尿人无糖低盐,零食酥脆,孕妇中老年人食品代餐,咸粗粮……”等字样,并未提及“低脂”。

不过,执法人员仔细查看后发现,根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要求,食品声称“低盐”,钠含量标准应≤120mg/100g,该产品营养成分表中钠含量标注却高达528 mg/100g。

对该店涉嫌销售虚假宣传为“低盐”食品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予以立案查处。

点评:“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不规范问题,已被列为饮料、饼干、酒类和蜂产品等7类食品的重点风险问题,纳入我们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项目。”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去年8月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食品虚假宣传案件16起。其中,涉嫌经营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案5起,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品涉嫌夸大宣传和存在虚假内容等问题的案件2起,盗用生产信息或生产假冒产品案件2起,目前部分案件仍在查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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