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 九处地质灾害点须防范

2018-04-19 11:31

 《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 九处地质灾害点须防范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袁舒琪) 4月至10月是厦门市地质灾害易发期,其中5月至6月的雨季、7月至9月的台风季为高易发期。市政府近日印发《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出全市应重点防范地质灾害的行政村(居委会)有54个,9处地质灾害点须重点防范。

全市有112处地灾(隐患)点

根据厦门市气候变化监测评估中心的《厦门市2018年主要季节气候趋势预测》,今年厦门市地质灾害仍以崩塌、滑坡为主,总体数量接近常年。

厦门市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根据《方案》,截至2018年2月,全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12处,其中危险性、危害性较大的地质灾害点有9处,全市应重点防范地质灾害的镇(街)、场有19个,行政村(居委会)有54个。

具体来说,山区、山前地段、高陡边坡地段、沟谷与沟口地带、矿山开采区等是厦门市地质灾害易发区段,地灾易发地段主要位于同安区的汀溪镇和莲花镇、翔安区的大帽山农场和新圩镇、集美区的后溪镇和灌口镇、海沧区的蔡尖尾山,以及厦门岛内的狐尾山-仙岳山-园山、鸿山-东坪山-云顶岩一带。

未雨绸缪防治地质灾害

防治地质灾害重在未雨绸缪。《方案》要求,各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汛前排查检查,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做好村居、公路、铁路、矿区、通信设施、电力设施、市政设施、施工工地与临时工棚、学校、旅游景区等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及防灾工作落实情况检查,掌握受威胁对象的具体信息。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一时不能排除的,要纳入群测群防体系或者有关部门监控范围,逐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采取防范措施。其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村(居)“两委”要通过群测群防体系组织监测责任人和受威胁村(居)民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段开展经常性监测、巡查,台风暴雨、强降雨期间应扩大范围和加密监测、巡查,及时发现险情,及早防范。要因地制宜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及时向受威胁群众发出地质灾害警示信息,及时组织转移避险。

厦门市地质灾害大多由强降雨诱发,针对汛期中极有可能发生的强降雨现象,厦门市还将采取提前转移受威胁人员等有效做法。当天气预报日降雨量可能达到50mm(暴雨)以上或者累计过程降雨量达到50mm以上(岛外山区达到80mm以上)时,相关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就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当遇短时间强降雨(3小时降雨量超过30mm)且降雨可能持续时,就要适时组织受威胁的人员转移避险。

据了解,今年厦门市还将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新建工程项目的地灾防范,督促项目业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严控新建工程引发新的地质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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