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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0 21:09 来源:厦门新闻网 作者:刘涛 点击:次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17年度无该准则规范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事项。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17年度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列报金额-27,652.72元、“营业外收入”减少8,670.44元、“营业外支出”减少36,323.16元;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36,082.08元、调减“营业外支出”14,141.20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21,940.88元。该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及2016年度的净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十二)董事会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有关规定,现提请于2018年4月24日14:30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27)。 三、报备文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18-023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8年3月30日以现场方式在厦门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301室召开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兆彬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的议案》。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