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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10 21:09 来源:厦门新闻网 作者:刘涛 点击:次
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相关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公允定价原则及实际审计业务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三、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18-026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净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该准则自2017年5月28日起执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8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度无该准则规范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事项。 (二)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反映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相应的删除“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下的“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项目。 公司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按前述会计准则编制,并对2017年度比较财务报表进行重新表述。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7年度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列报金额-27,652.72元、“营业外收入”减少8,670.44元、“营业外支出”减少36,323.16元;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36,082.08元、调减“营业外支出”14,141.20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21,940.88元。该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及2016年度的净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公司原会计政策、相关会计科目、财务报表格式等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3日 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18-027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责任编辑:admi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