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7年8月,王某被楚雄一家劳务公司派遣到楚雄市交警大队工作。王某被安排到楚雄市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上班,具体负责处理交通违章。
楚雄市检察院指控:2018年6月至9月,王某利用担任楚雄市交警大队协警的职务便利,违规处理机动车交通违章扣分销分业务,并多次收受胡某(另案处理)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05300元。其行为应当以受贿罪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案发后,王某的外公外婆东拼西凑,凑齐了王某所有的受贿赃款,并退还办案机关。
法庭上,王某说起初跟胡某也不认识,胡某是专门帮人处理违章扣分的“黄牛”,在楚雄市交警队上班期间,自己的工作待遇不高,经不起金钱的诱惑,才走上犯罪深渊。
据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显示:胡某专门负责收集违章车主信息,很多违章的车主担心扣分学习,就主动花钱销分,每分收取80元至100元不等。胡某与王某商量,一次销6分的,支付给王某100元,6分以上的,每次付200元。每次销分后,胡某都是当天结算,通过支付宝转账给王某。每天,胡某收集到违法扣分信息,他通过微信把违章车辆发给王某,然后由王某在交警队处理。不到3个月时间,胡某获利5万元左右,王某受贿205300元。
王某说自己是协警,没有权限处理违法车辆,她每次处理胡某提供的违法车辆,都是用交警的数字证书进行违法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