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儿童暑期安全-儿童意外伤害的防范

2018-04-30 10:50

  几年前,我便开始多次应邀到北京市教委礼堂为全北京市的幼儿园的园长和老师们介绍《幼儿意外伤害的防范和紧急处理》。没想到,这个内容还挺受欢迎,回头客还真不少,有不少幼儿园又请我为老师们和家长们去讲,更受到了家长们的重视。主要内容如下,供大家参考:

   当今人类有四大死亡原因,即心脏病、脑血管病、癌症和意外伤害。前三大原因是中老年的主要死因,而意外伤害已成为44岁以下人群的第一死因(WHO), 并占35岁以下人群死因的50%以上,而14岁以下儿童、少年则更加突出。意外伤害已成为威胁全球青少年和儿童生命与健康的第一杀手。而儿童的身心健康关 系到国家与人类的的未来。

  意外伤害是指预料不到的、突然发生的各种事件对人体造成的损伤,包括机械性、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等因素造 成的损伤。如交通事故、高空坠落、刀砍伤、触电、溺水、烧伤、窒息、急性中毒、动物咬伤等。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不仅给受害者本人带来躯体上、心理上的严重 后果,而且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灾难,给幼儿园、学校及社会带来极大的麻烦和损失。尤其在我国,提倡一对夫妻只生有一胎,如果独生子女发生严重意外伤害、甚至 残疾、死亡,往往会同时毁灭几个家庭。

  据统计,人类猝死87.7%发生在医院以外的各种场合,而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则更多地发生在事故现场。

  即刻死亡(数秒~数分) 占50%

  早期死亡(2小时~3小时)占30%

  后期死亡(伤后数周内) 占20%

  然而,意外事故的发生有它的必然性和偶然性,完全避免事故的发生是不可能、不现实的。怎样对意外事故进行防范和紧急救援(重点包括紧急医疗救援),如何使事故的发生和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这些均已成为各国政府设立的专门机构认真研究的课题。

  儿童容易受到意外伤害的根源

  一、家长与幼儿园、学校方面 “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无论儿童、尤其学龄前儿童发生了任何问题,责任都不应由其自身承担,而应由相关的成人承担。

  (一)缺乏法律意识、责任心与安全防范意识 如对于家长、老师及孩子的管理、教育、训练的手段与力度。

  (二)缺乏科学管理手段与相关的安全知识 如规章制度与日常工作流程、应对意外事件预案等的制定、完善、监督、落实以及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领导、老师与家长的自身素质问题 如思想、道德、修养、伦理、文化、知识、能力等方面。

   二、儿童自身方面 “二抬四翻六会坐,七爬九站周会走”,1~3岁,初具独立行动的能力,活动范围扩大;3~6岁,也正是上幼儿园阶段的儿童,接触外界的机会更是日趋增多; 小学、中学阶段,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阅历、经验、独立意识、活动范围与日俱增,同时危险的范围、机会、程度也在不断增加。

  (一)生性活泼、好动、求知欲、好奇心强等年龄特点。

  (二)缺乏生活经验、危险意识、辨别能力及预见性,正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对危险的反应迟钝或缺乏,没有逃生避险的知识和能力。

  (三)身体娇嫩、发育不完善,对于伤害的承受能力比成人差。

  (四)有些中、小学生自以为是、逆反心理、不服管教(其实既是年龄特点,又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及社会教育的失败)。

  三、社会方面 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少年的安全与健康不仅是家长、幼儿园、学校的责任与义务,更是全社会应该密切关注的。

  (1)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北京市警方已在幼儿园、学校周边安装了录像监控,并已联网,为立即报警、快速出警、及时制止和打击犯罪提供了条件,成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保障之一。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减少交通事故。

  (3)公共场合的环境设计、布置,应充分考虑到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4)房屋、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安全与健康;

  (5)严查玩具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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