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网讯(钟铭 岳康 特约记者 吴明远)仅三天时间,在高新区、贡井区、沿滩区等地,5名因犯诈骗罪获刑入狱的刑满释放人员,以神医化灾去病为由,3次诈骗作案,共骗取现金15200元及金戒指、金项链、金耳环等财物。近日,经自流井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魏某、何某、胡某、余某再次获刑入狱。
今年65岁的无业男子张某是沿滩区人,曾因犯诈骗罪两次获刑;今年50岁的无业男子魏某是大安区人,曾因犯诈骗罪3次获刑;今年64岁的无业男子何某是自流井区人,曾因犯诈骗罪两次获刑;今年56岁的无业妇女胡某是自流井区人,曾因犯诈骗罪两次获刑;今年47岁的无业妇女余某是自流井区人,曾因犯诈骗罪获刑。
2018年11月8日,张某、魏某、胡某、何某来到高新区某小学附近,由胡某假扮寻找神医治病的人,上前与陈某搭讪,佯装寻找神医。接着,张某假扮知道神医的人,上前加入聊天,以套取陈某的家庭信息。何某在一旁“放风”并偷听3人对话,以获取陈某的信息,并将获取的陈某信息告知魏某。尔后,魏某假扮神医,编造陈某家中有灾难,需用钱消灾解难的事实,骗取陈某随身携带的现金400元,金项链一根、金戒指一个、金耳环一对。之后,4人将所得赃款平分。
2018年11月9日,张某等5人来到贡井区湿地公园附近,用同样的手段骗取林某随身携带的现金10000元。魏某、余某将其中的5200元隐匿后,将剩余的4800元由5人平分。
2018年11月25日,张某等5人来到沿滩某小区售楼部附近,再次用同样的手段骗取琴某的现金4800元。之后,5人将所得的赃款平分。
2018年11月27日和12月9日,民警先后将张某、魏某、胡某、余某、何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做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魏某、何某、胡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其中,何某与前犯诈骗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并处罚金17000元;判处余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