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条中添加硼砂 男子被判刑

2018-03-23 10:34

面条中添加硼砂 男子判刑

  一位经营面条加工厂的男子,为了让面条的口感更好,在生产过程中私自添加了有毒有害的硼砂。今天(14日)下午,湖里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这名男子因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被告人黄某来自福建南安,今年49岁。2015年6、7月份,黄某在湖里高林田头社,租了间房子办起了一家面条加工作坊,专门生产制作碱面。一开始,黄某制作面条时,只是添加食用盐和食用碱等。一次偶然的机会,黄某听说面条中加入一种叫“大树碱”的添加剂后,可以提升面条的口感。之后,黄某就在江头附近,购买了这种没有任何商品标识的“大树碱”添加剂。去年9月30号,黄某在制作面条时,就加入了大树碱添加剂。  被告人 黄某:当时我就听说会比较Q、比较好吃。  当天,市场监管部门在对黄某生产的面条进行抽检时,从面条中检出了硼砂成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硼砂是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今年2月15号,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根据统计,黄某当天总共生产、销售了含有硼砂的面条共计1795斤。  湖里法院认为,黄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已经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法院一审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新媒体编辑: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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