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牌上路 交警部门责令企业回收共享电单车

2018-03-23 10:36

无牌上路 交警部门责令企业回收共享电单车

  共享电单车,也就是共享电动自行车,虽然就跟共享单车差了一个字,但命运却大相径庭。上个月,800辆享骑共享电单车悄然出现在集美、同安的街头,试运行以来,吸引了不少市民体验尝鲜。然而,这还没过多久,这些共享电单车就遭遇了尴尬。最近,不少集美辖区的居民,都收到了一条提醒短信,呼吁大家不要乘骑这些共享电单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无牌上路 交警部门责令企业回收共享电单车

无牌上路 交警部门责令企业回收共享电单车

  上午,在集美区天安路霞梧广场附近,停放着几辆绿色的享骑共享电单车,记者在现场等待了半个多小时,也没见有人来用车。采访中一些市民说,最近集美街道办发出了一条提醒短信,大致内容是:享骑共享电单车没有车辆号牌,乘骑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并附带了交警部门的提醒,表示骑此类无牌电单车将会被处以300元罚款。

  对此一些市民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不少市民表示,相比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更加省力、快捷,不过由于无上牌,确实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市民:肯定会有问题,现在电单车不是到处乱钻乱窜吗,有安全问题。

  市民:就没有牌别人会不遵守交通规则,这边会比较乱,(行驶起来)就逆向行驶。

  高校学生:以前我们学校也有发通知说要取消这个电单车,因为它没有牌照。

  集美交警大队方面表示,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才可以上路行驶。由于目前路面上所有的共享电单车,都没有挂牌,均属于无牌上路,违反了相关法规。前几天,交警部门已经约谈了享骑共享电单车的运营方,并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要求他们迅速整改,并回收已经投放的共享电单车。由于集美街道办辖区,共享电单车比较集中,所以街道办也向辖区居民发送了提醒短信。交警部门表示,接下去,他们将对无牌电动车上路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一旦发现这种违法行为将处以300元罚款,并扣暂该电动自行车。

  市民:有规定肯定要上牌,比较合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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