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三区积分入学细则公布 今年报名资格有过渡办法

2018-03-29 09:18

  各区的积分入学细则昨日起陆续公布,最大的亮点是,今年报名资格有过渡办法。

  截至昨晚,思明区、湖里区和海沧区已经公布细则今年的积分入学政策,已经在上月初公布,不过,各区需要围绕各自特点,公布细则,按照规定,各区要在3月30日前发布细则。

  积分入学主要是专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厦门申请上小学一年级,当然,本市户籍如果要跨区,也要参加积分入学。进城务工人员在厦暂住、社保的年限,以及计生和房产都可以积分,总分120分,它决定谁能在厦门上小学,能上什么样的学校。

  今年积分入学报名的资格是:随迁子女的父或母要在申请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即2017年11月1日-2018年4月30日必须在该区居住,不能有间断。

  不过,由于是第一年实施,从昨日发布的细则看,不少区都制定了过渡办法,即如果无法做到在报名所在区连续居住六个月以上,那么,如果是申请岛内学校,最近两年(2016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在厦门暂住(中断累计不超过三个月)也可以,如果是申请岛外学校,则要求最近一年,都可以视同符合报名条件。

  有的区还可以以房产来抵报名资格的六个月,即如果居住证没有达到六个月,那么,已经买房六个月,也算有资格参加积分入学。

  积分入学4月13日到27日报名,申请者可通过网络()或者微信公众号(ixm0592)报名。如果不会操作,大部分区都安排了现场咨询,协助家长报名。

  明年积分入学报名条件 严格执行“六个月”

  明年要参加积分入学的家长们要注意了,从明年开始,各区将严格执行“报名前在所申请区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才有资格参加积分入学报名。

  要注意的是,这六个月是不能中断的。

  已经有三个区在今年的积分入学细则中,提前预告了明年的报名条件。这也意味着,今年的过渡办法,明年将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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