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厦门4890辆机动车行驶证作废 以小型车和摩托为主

2018-04-12 09:28

海西晨报讯(记者陈小斌)昨日,记者从厦门交警获悉,因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且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根据规定,上个月,厦门有4890辆机动车的行驶证被作废、703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停用、15人的驾驶证被注销。4890辆机动车中,包括低速车、挂车、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以小型汽车和摩托车为主,其中有11辆奔驰和8辆宝马。

上个月,还有703人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拒不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的学习,也不接受考试,根据相关规定,他们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停止使用。要提醒的是,驾驶证被停止使用期间,当事人将不允许驾驶车辆,否则将依法受到处罚;也不能办理驾驶审验、换证、补证等业务。

上个月,还有15人的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其所持机动车驾驶证作废。记者注意到,这15人当中,有13人为死亡注销,还有2人因吸毒成瘾未戒除需注销驾驶证。此外,还有46人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他们的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其所持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已经作废。

逾期不处理车将被销毁

晨报讯(记者陈小斌)昨日,记者从厦门交警获悉,2013年10月至2017年6月,被交警扣留、拖移的车辆共281辆,车辆驾驶人、所有人、管理人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处理,车辆将被统一销毁。

记者注意到,这些车辆中,有一些没有号牌,有一些为非厦门牌照。其中,奔驰有3辆、保时捷1辆、奥迪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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