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障车开进隧道 驾驶员下车放警示牌被撞

2018-03-23 10:36

故障车开进隧道 驾驶员下车放警示牌被撞

  故障车开进隧道 驾驶员下车放警示牌被撞

  车辆爆胎后开进隧道内无法行驶了,驾驶员下车放置警示牌时,被后方驶来的一辆车子撞伤。这种情况下,这名被撞伤的人究竟属于驾驶员还是行人呢?近日,集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因为交通事故引发的争议。

  去年12月22日,穆女士开车行驶在海翔大道上,当车快到天马山隧道时,车辆的一个轮胎爆胎了。穆女士想把车开过隧道后再处理,就进了隧道。但途中车辆越来越难控制,而且担心车辆轮毂受损,穆女士就把车停在隧道的中间车道上,并打开双闪,下车去放置警示牌。没想到,意外突然发生了。

  原告 穆女士:放警示牌回来,还没有到车上,就被撞上了,后面的事情都晕过去了,都不知道了。

  事故导致穆女士腰部骨折,住院治疗了近两个月。交警部门认为,在这起事故中,撞人的五菱牌小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穆女士负次要责任。

  下车后驾驶员身份有无转换起争议

  根据相关规定,两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一般情况下负主要责任的一方承担7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一方承担30%的赔偿责任。不过,穆女士认为,在这起事故中,她已经下车,身份也由车辆驾驶员转换成了行人。

  穆女士的代理律师:就是在认定为行人时,在赔付时,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赔偿责任,是按80%进行赔付。

  穆女士要求五菱小车的驾驶员和车辆保险公司赔偿40多万元。不过,对于穆女士提出了身份转换,微型小车和保险公司一方并不认同。

  保险公司代理律师:原告当时是在车下,但是我们认为在车下不一定等于行人,因为她仍然在履行一个驾驶员的职务,她是在设置安全标志等等这一个情况,不应该增加这个10%的赔偿比例。

  下车后,穆女士身份究竟属于驾驶员还是行人呢?目前,集美法院还在对这起争议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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