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吴海奎)由城管执法、市政环卫、考评办、建设局等多部门联合开展的生活垃圾分类混装混运整治行动及生活垃圾分类执法工作专项督查行动仍在深入开展中,昨日,记者了解到,整治行动已经进入了落实处罚阶段,单位和个人若违反《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拒不整改的,将被依法处罚。
此次整治行动为期三个月,时间从3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摸排整改阶段、落实处罚阶段和巩固提升阶段。据了解,3月份的摸排整改阶段,思明区联合整治工作组共检查了居民生活小区、写字楼、菜市场、清洁楼等上百个,发现投放环节分类不合格问题148处,对违反《办法》的单位或个人开具了16份执法文书,已实施处罚2起(对2起个人随意倾倒垃圾行为分别处罚50元);湖里区联合整治工作组也检查了上百个居民小区,开具了9份执法文书。“从我们现场检查的情况看,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已经很高了,但垃圾分类的投放准确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其他垃圾’里混入了啤酒瓶等低残值的可回收物。我们想通过执法检查,发现垃圾分类工作的短板,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垃圾分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湖里区联合整治工作组相关负责人说。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4月1日至4月30日为落实处罚阶段,将对第一阶段检查发现的问题实施“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属地执法中队要及时介入,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