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交警发布典型事故案例:追尾后未摆三角警

2018-03-23 10:38

高速交警发布典型事故案例:追尾后未摆三角警示牌 引发二次事故

  开车的朋友都知道,高速公路上车流量大、车速快,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特别要注意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昨天(27日),厦门高速交警支队就发布了近年来部分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给广大司机朋友再次敲响警钟。  监控画面显示,今年8月29号晚上11点左右,在沈海高速公路泉州往厦门方向同安段附近,两辆货车一前一后发生了追尾。事故发生后,两辆货车司机都开启了双闪灯,但后方的这辆货车司机并未摆放三角警示牌。没过一会,一辆快速行驶的轿车,因来不及刹车,一头扎进了货车的尾部。  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 张钊:后面两个人没受伤下车了,前排的两个人都被夹在座位上出不了,而且施救过程中又发现引擎盖着火了。   过路司机、高速交警、交通执法以及消防部门的合力抢救,最终将轿车前排的两名人员救出。幸运的是,这两人也都因抢救及时,脱离生命危险。  高速交警表示,很多事故原本是一些小的追尾或是刮蹭,但是因为相关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按规放置警示标志,甚至逗留在车道中或者随意下车捡物品,往往就造成了更严重的二次事故。  厦门高速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 张钊:对于发生事故以后,自我安全防护意识还是很淡漠的。发生事故后,车子尽可能移到路边,第二车上人员要站到护栏以外,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把三角牌摆在不能移动车辆后方150米处。  另外,因为不提前规划好出行路线,在匝道口导流线上转向,甚至倒车、逆行的,还有非机动车违法禁令上高速公路的,也都是引起高速公路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对此,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出行前要提前做好路线规划,行车安全一定要注意。  (新媒体编辑: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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